巴规定网络恐怖罪可判死刑
发布时间:2008-11-08 22:22:54 发布人:上海电话交换机网 新闻来源:
 据新华社电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6日签署一项法令,规定“网络恐怖主义”若致人死亡,犯罪者可获判死刑。

  巴基斯坦联合通讯社援引法令原文说:“利用电脑从事恐怖活动者,若导致他人死亡,可获死刑或终身监禁。”

  法令规定,这项法令适用于任何利用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从事有损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法令规定,凡利用电脑网络或电子系统“蓄意或企图参与恐怖行动”的行为均属“网络恐怖主义”。“恐怖活动”包括盗取或复制、企图盗取或复制涉及化学、生物和核武器制造的机密信息。
 (本文已被浏览 6 次)
 发布人:s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文章:英外交官网上晒工作遭批
下篇文章:奥巴马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相关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发表我的评论
您的姓名: 您的Email:
评论内容:
250字内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您发表的任何评论内容;
  • 新闻排行
     上海交换机维修,上...
     上海电话交换机,安...
     上海邮东通讯公司能...
     上海视频监控门禁网--...
     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
     电信复制泰州模式 PC...
     上海交换机,电脑话...
     信产部要求运营商排...
     网站友情连接
     上海电话交换机,工...
    推荐新闻
     以私有化推动经济转...
     中国企业到底有多强...
     北京近期将出台奥运...
     自启动U盘的历史渊...
     范美忠妻子:与范美...
     李昌平预言:粮价必...
     矿泉水的行业秘密
     全球数学界兴奋无比...
     为了维护股市和社会...
     人类并不理性:多数...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留言  
    版权所有:上海电话交换机网  http://www.youdong.com.cn/    
    上海电话交换机网客服:上海电话交换机网真诚为您服务。   邮东通信::谢谢。      沪ICP备05043203号